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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芯事件”始末-亦或还没有结束

2003年2月,所谓“汉芯一号”高性能DSP(数字信号微处理器)芯片研制成果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当时,“汉芯一号”被称为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刘殊瑾摄。
引自 汉芯一号曾经的定义
“汉芯一号”采用国际先进的0.18微米半导体工艺设计,在只有手指指甲一半大小的一个集成块上有250万个器件,而且具有32位运算处理内核,每秒钟可以进行2亿次运算。经过国内权威专家验证,认为这一成果接近国际先进技术,在某些方面的性能甚至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借助汉芯一号,陈进又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
2004年1月,不到一年时间,“中国芯”家族又添新丁。
昨天(01月18日),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2号和汉芯3号在沪宣布诞生。 上海市副市长杨雄出席了汉芯揭幕典礼。据悉,汉芯2号和汉芯3号都是高端的芯片,其中汉芯2号是我国首颗以IP专利授权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芯”, 国外公司在其产品中每嵌入一片汉芯2号,都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专利费;而汉芯3号则申请了6项专利,据称,国际知名企业IBM将在其系统整机方案中采用该 芯片。
2006年1月17日,一个类似美国“水门”事件中“深喉”的人物,在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上,公开指责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
该神秘人士指出,2003年2月,在摩托罗拉公司做测试的工程师陈进,将一片从美国买来的MOTO-free scale 56800芯片,雇请他人磨掉原有标志,然后加上自己的“标识”,变成了所谓“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申请了多项专利,并借此当上了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博导以及“长江学者”.
2006年1月21日,汉芯公司郑重声明否认造假一事,全文不到300字:
近日,在互联网相关论坛和网站流传有关“汉芯黑幕”一文,该文严重歪曲事实真相,公司及相关个人的名誉已受到侵害,鉴于此,我司郑重声明:
1、汉芯系列芯片是汉芯团队全体成员经过长期地艰苦努力,逐步累积建立起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汉芯系列芯片经得起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检测验证,各项成果也已陆续进入了产业化阶段。该文所提“汉芯系列DSP芯片属造假”的言论纯属捏造。
2、该文提及的所谓汉芯获得了巨额的科研项目经费的内容根本与事实不符,具体情况均可在相关机构得到证实。
3、我司对上述侵权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上海交大汉芯科技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1、汉芯系列芯片是汉芯团队全体成员经过长期地艰苦努力,逐步累积建立起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汉芯系列芯片经得起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检测验证,各项成果也已陆续进入了产业化阶段。该文所提“汉芯系列DSP芯片属造假”的言论纯属捏造。
2、该文提及的所谓汉芯获得了巨额的科研项目经费的内容根本与事实不符,具体情况均可在相关机构得到证实。
3、我司对上述侵权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上海交大汉芯科技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6年1月28日,科技部、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成立专家调查组并开始工作。
在其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专家调查组本着客观公正、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针对举报人对“汉芯”事件的举报内容,采取与举报人、当事人和相关人员面谈、现场查验技术文档、分析对比有关技术资料、查验芯片演示系统和调阅相关音像资料等方式方法,对“汉芯”系列一至四号芯片的设计过程和性能指标等进行了全面调查与核实。
2006年4月18日,深陷丑闻的汉芯公司首次露面低调召开“多媒体智能终端套片方案”产品推介会。一位汉芯原核心技术层研究了会议上披露的芯片架构图之后指出,当日推介会公布的汉芯NTG(HS3200X)芯片,正是传说已久的“汉芯五号”,汉芯公司内部代号“Apollo”。不过,也有人认为此NTG并非“汉芯五号”。
2006年4月19日,汉芯昨日首次在“造假风波”后正式亮相,并正式推出其最新多媒体智能终端套片方案,上海交大并未露面。处于“造假”漩涡中心的汉芯总裁陈进昨日低调出席新产品的发布会,这是其身陷学术丑闻之后首次在公开场合露面。“今天你也看到了,我们在用事实说话。”陈进说。
2006年5月12日,上海交大通报“汉芯”系列芯片涉嫌造假的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
上海交大决定,撤销陈进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职务;撤销陈进的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科技部根据专家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已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科研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取消陈进以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资格;教育部决定撤销陈进“长江学者”称号,取消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资格,追缴相应拨款;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终止陈进负责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执行,追缴相关经费。
2006年6月,科技部负责人公开表示,将认真吸取“汉芯”造假事件的教训,从多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根治学术腐败。
2006年11月7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表示对于科研不端行为,要实行从警告、批评直至终止项 目、收缴经费、在一定时间内不接受有关人员的科研项目申请的处罚措施。
2006年12月26日,时值年末,中国青年报记者向国家有关部委询问的结果是,确实没有相关责任人受到任何法律上的追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认为,这个处理办法的细节还不够细,操作上也不够具体,尤其是如何进行法律追究应该更突出。“诈骗了1000万元该如何处罚,诈骗了100万元又该如何处罚,刑法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处罚学术造假和诈骗也应该跟刑法关联起来。”
根据时间推测,4月18日之前已经发布了“汉芯四号”,不过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报道。其他均为整理的相关报道,立此存照,不做评论,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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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虫儿 Said at 2006-12-30 17:24:53:
- http://achonger.com
- 这其实就是一个骗局。科技部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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